深圳:到今年年底实现汽车报废更新约 3.5 万辆、置换更新约 18 万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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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月 28 日消息,2 月 27 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三部门印发《深圳市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提质增效实施方案(2026 年)》。

从《方案》获悉,其中提出到 2026 年底,实现汽车报废更新约 3.5 万辆、汽车置换更新约 18 万辆,家电以旧换新约 180 万件,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产品购新约 400 万件,智能家居(含适老化家居产品)产品购新约 150 万件,其他自主实施的智能产品购新约 200 万件,持续激发市场消费活力。

《方案》还提出,支持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家电以旧换新、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在国家政策框架内支持其他智能产品购新。

(一)支持汽车报废更新。个人消费者报废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支持。

  •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 12%(最高不超过 2 万元),

  • 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用车补贴车价的 10%(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二)支持汽车置换更新。个人消费者转让登记在本人名下的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给予汽车置换更新补贴支持。

  • 购买新能源乘用车补贴车价的 8%(最高不超过 1.5 万元),

  • 购买 2.0 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补贴车价的 6%(最高不超过 1.3 万元)。

(三)支持家电以旧换新。个人消费者购买冰箱、洗衣机、电视、空调、电脑、热水器等 6 类家电中 1 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按产品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1500 元。

(四)支持数码和智能产品购新。个人消费者购买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 4 类产品(单件销售价格不超过 6000 元),按产品销售价格的 15% 给予补贴,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 1 件,每件补贴不超过 500 元。支持智能家居产品(含适老化家居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和补贴标准由市商务局结合市内优势产品情况,根据国家、省有关指导意见另行确定。

(五)支持其他智能产品购新。按照《通知》精神,在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框架内,支持除第(四)条所列品类外的其他智能产品购新补贴,具体补贴品类、标准和组织实施方式等由市商务局结合我市优势产品情况,根据国家、省有关指导意见另行确定。(责任部门: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