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2021高考招录实施方案,今年辽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将采用“3+1+2”的模式。其中“3”为全国统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所有考生必考;“1”为首选科目,考生须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物理、历史科目中选一科;“2”为再选科目,考生可在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地理4个科目中选择两科。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考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成为今年高考录取的另一个依据。该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其中,选择性考试科目包括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学,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成绩。
最后,高考录取要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含劳动实践)5方面,考察学生爱国情怀、遵纪守法、创新思维、体质达标、审美能力、劳动实践等。评价结果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记者了解到,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安排,我省从2020年开始筹备高考改革,并于2021年实施。改革以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和维护社会公平为出发点及落脚点;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积极推进高等职业院校考试招生改革。到2021年,我省初步建立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为做好这项工作,今年1月,全省举行了新高考的适应性测试。日前,我省召开新高考首考工作会议,全力保障今年新高考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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