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青海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统一考试音乐类考试大纲
2019年我省艺术类省级统考包括五大类,分别为:美术类、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舞蹈类、民族工艺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
(一)考试时间
2020年12月22日一23日
(二)考试地点
青海师范大学城北校区(西宁市城北区海湖大道延长段38号)。
(三)专业考试科目与分值
音乐类(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科目为专项(170分),练耳、乐理(笔试100分),视唱(30分),满分为300分。专项考试科目分为声乐和器乐(考生可根据自己的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其中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声乐和器乐两门科目的考试;报考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只须参加自己所选的一门主项科目的考试。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不得兼报。
声乐、器乐考试一律不准带伴奏员入场,考生可自备伴奏带或伴奏盘,也可清唱或独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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