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人向培训单位相关部门申请校园助学贷款,并提供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信息。学生贷款申请经培训单位审核并经银行批准后,培训单位将组织学生填写并签署贷款合同、贷款收据等文本。
如何在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
1、登录学生网上系统,完成登记,填写个人和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并签署申请表,然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贷款申请材料。
3、未提前申请,但因家庭经济困难确需在生源地申请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贷款的依据。
4.在预约特定时间后,借阅学生应将共同借阅人和以下贷款申请材料带到指定地点,从原籍地申请学生贷款。
①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原件;②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簿原件;③ 大学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④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贷款申请表(请提前填写信息);⑤ 经济困难学生身份认定申请表(请提前填写信息,无相关证明请勾选“否”,无证明请填写“无”,并按要求复印“个人承诺书”)。
5、持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出具的录取证明到学校报到,并要求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教师在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如何在生源地办理学生贷款申请手续
据悉,生源地的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原则上按照先申请后到户籍所在地县级助学中心(或办理点)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现场办理的程序,按上级文件办理。
县级助学中心将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提交的预申请清单导入国家开发银行的信用助学贷款管理系统。
所有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应当保存认定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材料,编制学校预申请表,加盖公章,并将其与电子版一并报送学校所在地的市、县级助学中心。县级助学中心应当保存各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提交的加盖公章的预申请表纸质表格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