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日制大学新生(包括职业学院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通过学校学生资助部向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申请。
新生如何申请助学贷款
1、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大学新生(包括职业学院学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经济困难的研究生通过学校学生资助部向国家助学贷款经办银行申请。
申请条件为:家庭经济困难;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满16周岁的,需要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未成年人须经其法定监护人书面批准):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努力学习,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新学年开始后,新生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贷款。需要提供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本人学生身份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合法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申请贷款的书面同意证明);我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解释;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经济困难证明。
2、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经济困难的全日制大学新生(包括高职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和研究生(研究生原则上在校园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通过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助学管理机构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如有,直接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学生和家长是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申请条件为:中国国籍;已被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高职院校正式录取,并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校大学生、第二学士、研究生;学生本人户籍和父母户籍均在本县(市、区);这个家庭经济困难,能够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上学期间的基本费用。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年申请、审批、发放一次。新学期开始前,新生向其家庭所在县(市、区)助学管理中心申请贷款(部分地区直接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预审。金融机构负责贷款的最终批准和发放。
新生申请助学贷款的步骤
1、借款人应填妥申请表并加盖公章。
2、借款人和共同借款人应将材料发送至表格登记所在的县(市、区)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供工作人员核实。
3、借款人与共同借款人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生源地签订《信用助学贷款借款合同》。
4、签订贷款合同后,学生可凭合同向学校报到,并到学校资助中心办理电子回执。
5、贷款发放和支付,学生毕业后可以偿还。